以下回答摘自百度百科当代世界存在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三大法系大陆法系一词中的“大陆”两字指欧洲大陆,故又有“欧陆法系”之称,与英美法系同为当今世界两大重要法系之一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均采用。
一英美法系 起源于中世纪的英格兰,目前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约24亿人生活在英美法司法管辖区或混合民法系统中,他们当中大部分以英联邦国家为主该法系与欧陆法系又称“大陆法”并称为当今世界最主要的两大法系。
由于司法权受到重大限制,法律只能由代议制的立法机关制定,法官只能运用既定的法律判案,因此,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官的作用在于从现存的法律规定中找到适用的法律条款,将其与事实相联系,推论出必然的结果英美法系多采不成文。
大陆法是法律体系的代称通称“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成文法系” 或 “罗马日耳曼法系”它是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 和 德国民法典为范本的欧洲大陆各国和仿照这种法律而建立的其他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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